青島中科恒維主導及參與的三項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實施
標準是為在一定范圍內獲得秩序,對活動或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或特性的文件。該文件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經一個公認機構的批準。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社會效益為目的。標準是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總結。
試驗設備就是一種產品或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對其質量或性能按設計要求進行驗證的儀器,但往往有時也叫做檢測儀、測定儀、拉力機、檢測設備、測試儀、試驗儀器、測試儀器等等諸如此類的名稱。檢測試驗儀器設備生產和檢測的重要依據就是標準。標準往往規定了儀器設備的形式、試驗方法、試驗過程等和試驗結果。
青島中科恒維公司作為一家專業的個體防護產品檢測儀器設備制造商,近年逐步將標準化提升到公司戰略層面,包括標準的指定和標準的實施等。目前公司主導及參與的《安全帽耐金屬熔融飛濺測試儀校準方法》、《活性炭除異味口罩》、《阻燃焊接用防護口罩》正式報批發布實施。
GB 2811《頭部防護 安全帽》報批稿在2019年7月完成,其中和上一版標準相比,增加了熔融金屬飛濺性能要求及測試,系首次提出改測試項目。。GB2811在2019年12月31號發布,并2020年7月1號實施。公司按照標準前期進了設備的研發公司,并根據最終發布實施的標準情況,在2020年6月正式下線ZKHW-111安全帽耐熔融金屬飛濺測試儀,同年形成良好的銷售。根據客戶的反饋情況公司于2021年1月對設備進行了改進,同時申請了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202122474477.1,已經受理)和發明專利(專利號202110201147.7,已經公開)。
因標準和設備在國內都是第一提出和出現,給設備的校準帶來了很大困難,同時國標行標等制定周期較長,不能滿足現有對設備校準的需要,對此公司作為牽頭主導單位,聯合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江蘇)(設立在江蘇省特種安全防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相關檢測儀器設備生產廠家、外貿公司制定《安全帽耐金屬熔融飛濺測試儀校準方法》團體標準。
經過將近一年的立項、編寫初稿、征求意見、多次開評審會,標準最終發布實施。目前該標準已經納入到了公司生產質量管理文件,用于設備的出廠校準檢驗。同時也有相關單位借鑒采用該標準對采購的設備進行校準。
《活性炭除異味口罩》和《阻燃焊接用防護口罩》在制定中,公司重點參與了對口罩特殊性能的要求及檢測的編寫等,針對口罩特殊性能例如臭氧防護時間、可燃性、對甲苯及二氧化硫的吸附容量及減速效率,公司結合生產口罩檢測設備的經驗,提出了相應的技術要求、測試防范和相關試驗結果等。
青島中科恒維將繼續圍繞標準,對內做好公司的標準化工作,對外更多的參與標準的制定等,為標準化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